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孩子送出去能回来吗?

子女抚养
2023-06-05 01:0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送出去的东西一般不能要回来,但在特定的情形之下也可以要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孩子送人后抚养权不是一定能要得回来的。若双方还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则父母可以要回抚养权,若已经办理完登记手续的,则除法定解除收养关系事宜出现以外,父母无权要回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法律分析:孩子送人后抚养权不是一定能要得回来的。若双方还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则父母可以要回抚养权,若已经办理完登记手续的,则除法定解除收养关系事宜出现以外,父母无权要回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