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时,业主拖欠物业费。我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6-05 01:5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先行与业主进行协商、发出催缴通知,经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承担违约滞纳金等损害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当履行催告程序,要求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补交物业费,催告后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不按物业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物业公司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交由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强制执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欠物业费应该请求业委会督促其限期缴纳,业主经催告逾期不交的,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承担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与违约金。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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