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去年是临时工。到目前为止,老板还有几千块钱。我们回来口头吵架。现在老板直接黑了我们的微信,黑了我们的电话。我想向你求助。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6-05 01: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1、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如果老板找社会人士恐吓、威胁员工,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