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额欠债不还起诉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吗

债务追讨
2023-06-05 04:2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不会被执行还债。因为公积金不可以还债强制执行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 住房公积金能执行。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债务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虽然是专用的基金,但其属于个人财产。
    人民法院执行已有充裕居住房屋条件的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这并不降低被执行人的住房水平。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