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我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
2023-06-05 05: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因为人们在领失业金期间还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就会按时再打到个人的医保卡上,在买药或者住院时还可以正常使用,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因为失业保险金与医疗保险金是不冲突的,但两者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所以领取失业金根本不会影响医保卡正常打钱,如果发现钱没能及时到帐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失业后医疗保险需由本人自己缴纳,可以参加农村医疗保险,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法律分析:拿失业金期间不要交医疗保险,因为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用交任何社保的费用,也不会影响以后的社保;如果以后找到新工作了的,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以后没找到新工作或者个人没有能力缴费的,社保继续封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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