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癌检查误诊,三个月后诊断为乳腺癌侵润二期,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05 05: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误诊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要求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 误诊的鉴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存在医疗过错。判断标准:是否尽到了与当时医疗水平应尽的诊疗义务。
    (二)此过错必须造成了损害。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误诊的鉴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存在医疗过错。判断标准:是否尽到了与当时医疗水平应尽的诊疗义务。
    (二)此过错必须造成了损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