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厂里上班,然后久坐着,导致腿麻了,去医院看说是神经损伤了。需要休息两三个月。我想问这是算工伤,还是自己倒霉呢?(我的工作是需要右脚踩踏板,机器就动一下!因为右脚在动,左脚没动,所以左脚麻了,走路瘸了)我想问这情况能怎么办呀?能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工伤索赔
2023-06-05 07: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申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时效中断: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职工出现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将其送往定点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在三十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存在残疾、劳动能力障碍的,可依法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取得鉴定结论后,依法去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规定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申请工伤鉴定。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