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一家工厂工作,刚去上班大约一周,今天工作中指粉碎性骨折,工厂给员工工伤保险,老板说所有费用都包括在内,但住院期间只有误工费,是这样吗?

工伤索赔
2023-06-05 08: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你应该先去申办工伤,然后按流程走下去。
    工伤申报可以分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你现在的情况,估计让单位帮你报工伤很难了。建议你走个人申报的流程,填写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附: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你应该先去申办工伤,然后按流程走下去。
    工伤申报可以分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你现在的情况,估计让单位帮你报工伤很难了。建议你走个人申报的流程,填写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附: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如果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那么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用人单位如果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之日时,已经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比如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均由该用人单位自行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在予以核报
    2、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 ,那么,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仍应自行承担的相关项目,比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便缴纳了社保,用人单位也是这些费用的承担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