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上班早上五点到下午两点半没有午餐违法吗?

讨薪
2023-06-05 08:3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午休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的,在午休时间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劳动法仅规定了职工每天工时不超过八小时,但未规定午餐时间是否应算作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公司每周上班六天,只休息一天,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不算违法。但公司与劳动者、工会组织协商一致后,依法安排加班也是可行的,但要支付加班费且不能超过法定的加班限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规定午休时间属于工作时间的,在午休时间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劳动法仅规定了职工每天工时不超过八小时,但未规定午餐时间是否应算作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