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00元欠债不还起诉以后会调解吗

债务追讨
2023-06-05 10: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因欠债被告上法院的,可以进行正常的诉讼程序,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处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 有人欠4000元钱不还,一般是值得起诉的。起诉后,法院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作出判决。如果欠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欠钱调解不成功,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于民间借贷纠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债务人应当积极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偿还债务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