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未经我同意拿我照片做表情包,还肆意发给别人,我让他删掉还不删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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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本人同意发照片侵犯了他人
肖像权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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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发别人照片诋毁别人可以报警。一般情形下可以要求对方删除照片,如果对方不删除照片并且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困扰或者精神困扰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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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照片未经同意被发到网上之后,当事人可以与行为人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我国《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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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