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们农村的生产路被人强占,里边有几户人无法种地,人车都过不去,请问律师?这个问题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6-05 11: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行霸占土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 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长期霸占土地不还的情况,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制作书面调解书;调解未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审理出具判决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邻居之间土地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请求村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邻居之间发生土地纠纷属于个人之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