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企业工作了近两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否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5 11: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工作人员达到了劳动法第14
    (1)条固定的无期劳动合同的条件,可以建议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如果雇主没有签署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违反劳动合同法,赔偿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4条: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雇主初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重组重新融合劳动合同时,工人一直在雇主的不断工作十年,不到十年的距离法律退休;
    不断建立二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章,并续约了该规定的第二条规定。
    如果雇主不在自雇人员与工人与工人撰写书面劳动合同,则审议雇主已签订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即使没有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无法将钱转让赔钱,只有以下条件可以改变劳动合同:根据01010第40条第40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进入了以下内容案件,您可以改变员工的劳动合同:第一,员工不在该职位,公司有权转让工作,为合格的立场,公司必须完全证明;二,员工医疗期,如果原来的工作,就无法参与,公司有权部分转移;第三,女性员工怀孕,不能有资格获得原始立场的物理要求,公司有权部分转移,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无法减少女性员工的基本工资。根据01030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雇员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应接受劳动力争议,劳动力纠纷。如果公司坚决转移,工人可以拒绝。如果员工被工人辞职,则减轻违法行为是违法的,并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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