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月后没有劳动合同工作,约定三个月后转正,三个月后转正的金额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5 11: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赔偿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举证的时候重在对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以通过工作牌、工作服、打卡记录、工资记录等来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要求,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该单位工作过,比如工资流水、考勤、员工卡、离职证明等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自应签未签之日起的次月算起
    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单位未缴纳的,要求单位补缴
  • 三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如下: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公司违反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超出一个月不超出两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能够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的两倍薪水,但最多不超出11个月;
    3、因劳动者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当事人可以及时去搜集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明,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