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注册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商标
2023-06-05 12: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与他人之间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可以算作商标使用证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且应当报当地工商局备案。
    经过国家行政机关备案的协议,应当认定其具有一定的证明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法律分析: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许可合同没有备案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出现纠纷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效力,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没有备案在一般情形下是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除非当事人有另外约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还可以作出罚款,收缴侵权商品、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主要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财物的民事制裁决定。
    罚款数额可以参照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