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入公司一个多月后,老板拖欠工资,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是否有可能赢得他

讨薪
2023-06-05 13: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能拿回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单位是否能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调解的,则还要看职工所提供的证据能不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
    如果证据不符合要求的,职工就有可能败诉。
    2、如果职工劳动仲裁,或仲裁后通过法院诉讼也胜诉的,还要看单位是否能自觉履行,如果不自觉履行的,则职工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申请法院执行的,也并不一定表示法院能执行到所拖欠的工资,如果存在单位无履行能力等特殊情况的,仍有可能无法拿回工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如果你着急回老家,建议你先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一个月限制;
    2、你如果突然离开单位,很多证据就没有了,你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后,相当于保存了相关证据。
    如果你着急回老家,建议你先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一个月限制;
    2、你如果突然离开单位,很多证据就没有了,你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后,相当于保存了相关证据。
    类似于只存在拖欠工资而无其他纠纷的情形,劳动监察大队就能处理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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