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家里有事,我请了两周假,月薪3000,那个月只拿到了1600,想问公司扣这么多,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5 14: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对企业克扣工资,员工可以选择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法律分析:请假是否扣工资及扣多少工资由请假事由决定:
    1、事假:按规定,事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
    21.75。
    21.75为劳动法规定的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2病假:按规定,病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
    21.75X40%,其中40%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于40%,且部分公司设有一定天数的带薪病假。且劳动法规定,扣款后当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年假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婚假,丧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职工工资。对于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规定,胡乱扣取员工工资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 法律分析:每月不得超过20%。可以逐月扣。如果劳动者由于个人不努力没有完成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但所剩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劳动者由于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说由于某些情况、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资,但是扣减工资的比例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可以逐月扣除,最后累加。
    劳动者请事假,那么工资相应就要扣除一部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