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胎儿的遗产继承权是否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06-05 14: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胎儿在遗产继承当中只是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其出生就是死体或者没有机会出生的,从始至终都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不管被继承人是否先于胎儿死亡,只要胎儿是死体,就不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具有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胎儿一般不享有遗产继承权。但法律有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该胎儿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