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被别人拿走了,可能还做了违法的事情

2023-06-05 14: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身份证被人拿走可以报警。如果是对方强行拿走身份证应当立即报警,并且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失自己的身份证,同时也应去银行说明身份证丢失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被人利用身份证做违法的事与户主无关。因为责任是由违法的人本身承担的,你并没有违法,因此是不用承担的。自己的信息还是要注意的,不然会有麻烦,比如被人拿去做违法的事情,虽说不用负责任,但是也会被警察询问情况的。
  • 身份证被盗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取得相关证据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侵权人的行为造成被冒用人经济损失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人就可能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都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