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代理词中,债权的约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6-05 17: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对债务债权的约定有:
    1、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应确定共同债务的范围、偿还债务的方式和比例;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协议书债务债权承担的写法大概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平分,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共计xx元,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并写出具体的分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由夫妻双方平等的享有。
    离婚时候需要双方协议分割债权和债务,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双方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主张债权。
    实践中,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承担就按双方实际协商的条款来进行写,但确定了之后就要履行此条款的义务;夫妻两方离婚时,能够就债务问题进行商量处置,能够商定债务由一方承受,但是该商定只对两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能写明债务归谁还的。但该约定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或依法追认,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约定,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就共同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