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晚上九点多,在限速60的道路上,驾驶泵车返回工地,装上了一辆小摩托三轮,驾驶人下车后第一时间拨打120和110,当时摩托三轮行驶在道路中间,车上放着一辆电动车,事故导致两死两伤,事故现场闻出死者身上有酒味。驾驶人有驾驶证,车的手续也很齐全,目前,驾驶人所在公司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已获得死者家属谅解书,至于两个受伤的正在医院治疗。请问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判刑?如果事故责任书判定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会怎样?如果一定要判刑,能否争取缓刑?谢谢!农民的家庭,真的经不住折腾

2019-05-23 19:07: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
    (一)至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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