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收到了短信形式的开庭通知,想知道是不是真的

2023-06-05 18: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是什么短信内容呢
  • 法律分析:目前大部分的法院开通了法院送达平台,其中短信送达也是其中的一种送达方式。如果短信内容中的原告及案由确实属实,大概率是真实的。一般来讲,法院不会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只采取短信送达这一种方式。
    可以等待法院的后续通知,或者去法院立案大厅查询。开庭时间已经通知,仍然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即使开庭审理以后,只要法院没有判决,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是否有这样的案件存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开庭不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若是案件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话,法院可能会以短信、电话、传真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包括传票、通知、裁定、判决等都应该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到本人,本人同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找不到人的也应该以公告的方式(登报、法院公告)的方式送达,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