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在诉讼期间,如果怀孕了,是不是犯罪?

2023-06-05 19:0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孕妇犯罪的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依据犯罪的情节确定会不会被判刑,如果被判刑的,一般会判处缓刑,但不能判处死刑。由于看守所、监狱等地方不仅环境不适合怀孕待,且这些地方也无法满足孕妇对营养的需求,故此通常情形下,不管是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期间、检察院审查期间、法院审理期间,都是不会采取拘留等的方式去限制犯罪孕妇的自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我国刑法对于怀孕中犯罪的行为人,或者处于哺乳期的行为人有较轻的刑事责任规定。同时,需要注意,我国刑法中对怀孕时接受审判的妇女的相关规定,即何为怀孕时接受审判的妇女。一般认为,此类特殊人群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时候被告人是怀孕妇女以及审判前在羁押时已经怀孕的妇女。于是,从怀孕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的角度,我国刑法对这类特殊人群予以特别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该行为违反婚姻法,虽然是提起离婚诉讼期间,但是在此期间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
    尚未得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禁止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婚外异性生育子女的,定是违反夫妻之间忠诚义务,可能被认定为出轨、或者与他人同居,甚至被认定为重婚罪,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过错方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少分,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支付损害赔偿。法律虽有明确的规定为保护女性,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是因婚外其他异性怀孕的,这种属于例外情形,男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