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老公出狱才一年多,现在又犯盗窃罪,被刑拘了,盗窃金额是差不多直三千块钱,过几天就要开庭了,不知道要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5-23 19:12: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数额规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 盗窃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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