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欠别人8000块钱。嗯,法院已经调解完了,说我一个月还他2000块钱。现在他不同意了。他冻结了我的工资卡。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5 19: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有权冻结工资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法院会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拖欠工资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冻结账户法院的事,法院核实后应该发出支付令。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如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会计、医学等),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应答时间:2022-01-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 法院有冻结债务人工资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偿还,债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的,则此时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可以冻结其工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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