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骗了,借一千元给一个不认识男人

诈骗
2023-06-05 20: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以别人名义向朋友借钱的,不一定构成诈骗,但如果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实的方式向他人欠钱,事后不归还的,构成诈骗罪。行为人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的财物,借钱不还的,是诈骗。如果行为人没有前述情形,只是到期无力偿还的,或者不想偿还的,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借朋友钱还不上被告诈骗属于虚假诉讼,应当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进行搜集相关证据,聘请律师撰写答辩状证明自己不是诈骗而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不能还款的情况,法院将会依据法律维护当事人的相关利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