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孩子九岁了,在学校和同年级的孩子一起玩。孩子们先把我的孩子压在地上,然后我的孩子不小心摔倒了,把他们的牙齿敲掉了一半。学校调解说治疗费用是一人一半。我们也是这个意思,但是父母让我们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5 20: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当事人9岁小孩在学校让别人的小孩把门牙碰掉了一角,当事人可以找学校和对方家长赔偿。赔偿金可以按照医疗费、后期治疗费(补牙或者植牙)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进行计算,然后与各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的家长一直逃避,可以去法院起诉。
    对方是未成年人,其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责任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过错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而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对孩子有保护责任,如果学校在应该承担保护责任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当事人9岁小孩在学校让别人的小孩把门牙碰掉了一角,当事人可以找学校和对方家长赔偿。赔偿金可以按照医疗费、后期治疗费(补牙或者植牙)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进行计算,然后与各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的家长一直逃避,可以去法院起诉。
    对方是未成年人,其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责任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过错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而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对孩子有保护责任,如果学校在应该承担保护责任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若孩子在学校中玩耍造成他人受伤,其监护人是需要承担赔偿的,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的,都造成了侵权的事实,而对于侵权行为,则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由于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由监护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