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欠债不还开庭后多久拿审判书

债务追讨
2023-06-05 20: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被起诉了,不去开庭,知道结果的具体时间需视诉讼适用的程序而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在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后可以在上述审限的基础上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当事人因欠钱行为被他人起诉的情形下,人民法院进行开庭的具体时间需要根据人民法院的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确定。如果是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一般是在3个月内审结的。如果是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一般是在6个月内审结的。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我国法律对于欠钱起诉的开庭时间,并没有明文规定,一般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遇到体术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