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的婚房在婚后出售所增值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6 00: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购买的房屋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自然增值,当事人没有投资。但是双方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除了自然增值和孳息之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对于婚后购买并且是双方共同出资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共同所有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在婚后买房或产生的孳息,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买房、孳息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