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卡钱被法院扣了还有希望拿回来吗?

2023-06-06 01:3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银行卡的钱被法院划扣了,可能是欠别人的贷款没还,别人已经向法院起诉而且申请了强制执行,所以才会把银行卡的钱扣除,用来偿还贷款。欠钱不还的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可以报警处理。
    但当事人对于债务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钱被法院扣去”,你可以努力去要回。但你并非是向法院要回,而是向当初你为他人担保的当事人要回。
    担保,并非是人人都可以当的。因为在你为他人担保的同时,你就得承担起被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从你遇上的事例告诉了大家——为他人担保,必须要承担起担保的责任。只有当你熟悉对方、了解对方、信任对方且能承担起担保的责任时,你才可以为他人担保。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法院划扣银行卡的流程:
    1、办理案件的承办法官带上判决书、裁定书,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所在的银行;
    2、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事由,可直接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