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离家出走三年了,从来没有回家看女儿也没有支付抚养费,也没有离婚,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6-06 03:2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离婚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与父母是否离婚没有必然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
    1、一般情况的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
    2、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折子女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办法:一般由不直接抚养方定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