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8岁了,父母要把我赶出门

子女抚养
2023-06-06 04:2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人之间协商解决
  • 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孩子年满18周岁,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就不再有监护人和抚养权一说了。当然实践中,18周岁的孩子还面临着需要上大学或者是读研究生的情况,那个时候,孩子具体居住在哪里,由孩子本人自己的意愿决定。
    父母双方都没有权利再进行干涉。同时,孩子的学费也不能强制要求父母双方继续支付,需要有父母双方协商进行承担,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承担的话,只能由孩子自行解决。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在孩子18周岁之后离婚的,就不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用问题,在诉讼中法院也不会对这个问题进行处理。
    当然,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的,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但这个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