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的好车被车撞了!修理六个月后,对方是否不陪车折旧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6 06:3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车辆折旧费是不予赔偿的,如果通过协商对方愿意赔偿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撞车后折旧费的数额在法律上未统一规定
    ,应当根据实际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对方不赔偿或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可以起诉对方,但起诉的时候,也必须把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对方的司机是第一被告,对方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起诉的是时候,可以在起诉书中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费,看法院怎么判了,一般的车辆在买后半年内的,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过了半年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赔偿折旧费的,因为车辆的贬值很快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一、车子被人撞了对方全责车修好了还需要赔对方折旧费吗
    1、车子被人撞对方全责车修好后不需要赔对方折旧费,因为折旧费不属于法律支持的范围。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处理如下:
    1、事故不严重,双方可以私下协商处理,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警察会进行现场勘查,搜集证据后给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2、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异议,就进入了赔偿阶段;
    3、交警会组织赔偿调解,一般不超过2次,如果有全责方对赔偿项目或费用有异议,调解失败,无责方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判决下来后,如果全责方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可以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在2年内采取各种措施让全责方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