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友欠债不还起诉在居住地可以吗

债务追讨
2023-06-06 07: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借款人可以去欠款人的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欠款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欠了债但是不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起诉;
    2、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主要由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法律依据:欠了债但是不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起诉;
    2、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主要由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欠债不还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债权人需要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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