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没夫妻生活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6-06 07: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下情况下可以离婚:
    1、若双方起诉离婚的,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离婚;
    2、若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就自愿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下条件下可以离婚:
    1、夫妻已经登记结婚、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下可以协议离婚;
    2、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主张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等条件下可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下法定情形是能够离婚的:
    1、当事人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提出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可解除婚姻关系;
    2、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查实,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行为,且调解无效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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