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违章停车被贴条,不可以在本地接受处理。
在外地违章停车被贴条,只能到违法行为发生地(被处罚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交通违法窗口处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A4复印件1份(可以复印在同一张纸);
2、民警开具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民警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A4复印件1份(可以复印在同一张纸);
2、民警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属于无牌、无证、非机动车违法等情形无法或无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