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个人买的单位安置房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6 09: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二)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起买的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依据: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起买的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配偶单位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如果是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单位住房,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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