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一般不可以领取结婚证,但是如果当事人是少数民族女性,并且当地有特殊的结婚年龄规定,那就可以在十八周岁之后领取结婚证。汉族女性和男性是不可以在十八周岁的时候领取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