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年前被人打了,当时以为没事,现在头晕了还能起诉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6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伤人,如果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的,过了三年不能起诉。如果造成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过了五年不能起诉。致人重伤的,过了十五年不能起诉。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过了二十年不能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被打不可到法院进行起诉,被打造成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案件,应向公安局报警。被打轻伤以上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不由个人起诉。但如果构成犯罪,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被人打了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