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证后给女儿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06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证之后女方父母给的嫁妆,如果特别说明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时没有特别说明,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嫁妆判定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方法:如果女方是在婚后得到的嫁妆,且娘家没有明确表示嫁妆只归女方所有,那么嫁妆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除外;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前所得,或者是娘家在赠与嫁妆时明确说明其只归女方个人所有,则嫁妆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不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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