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每小时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讨薪
2023-06-06 12: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工资最低标准: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法》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不包括这些: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用人单位不能支付给劳动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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