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领证后,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6 12: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
》规定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
知识产权
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
房产变更
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
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只要房产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了,那么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要求分割该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婚前财产的房子有居住权吗
离婚房产分割
100
无共同财产有子女离婚协议书格式
无财产
324
婚前购房房产能否登记在两个人名下
婚姻家庭
120
婚前房产怎么变成共同财产
10996
结婚前买的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婚前买房的时候,双方还未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买的房子不像其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婚内财产协议(仅约定男方名下房产为共同财产)
婚内共同所有
324
房子怎么才算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
1656
领证之前买房写双方的姓名,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但双方出资的算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的,一般情况下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没有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书通用版
无财产
324
婚前买的房子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属于两人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按照最新婚姻法:婚前买房,购房合同写两个人的名字,房子属于夫
离婚房子的认定有: 1、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北京找律师
密云区律师
密云区找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海淀区律师
朝阳区律师
东城区律师
西城区律师
丰台区律师
石景山区律师
房山区律师
大兴区律师
通州区律师
顺义区律师
昌平区律师
密云区律师
怀柔区律师
延庆区律师
平谷区律师
门头沟区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北京公司法律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