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和我已经分居快十年了。我想离婚。他的家人不同意。在此期间,我和其他人有了孩子。我们现在能起诉离婚吗?法院将如何判决

起诉离婚
2023-06-06 13: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下条件下可以起诉离婚:
    (1)夫妻双中有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且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意见上达成一致,但是无法在子女的抚养权和赡养费或者是财产分割上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必须诉讼才能离婚的情况:
    1、一方主张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一方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第
    一、
    二、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第
    一、
    二、四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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