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牺牲多年,什么都没有领到他无父母妻子儿女,请问能补领烈士待遇吗

2023-06-06 13: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烈士后代待遇:享受定期抚恤金,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 第二十二条 
    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烈士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烈士遗属已经就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 烈士后代待遇为:
    1、给烈士的子女发放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的烈士褒扬金;
    2、在其后代未成年之前,按月发放定期抚恤金;
    3、其遗嘱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等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五条
    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 遗产并不包括赔偿金,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并不属于遗产。遗产主要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