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身份证不需要户口本原件。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有效期多久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因年龄而异。具体是:
1、16至25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岁至四十五岁的,发给有效期为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居民身份证;
5、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自发放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