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是交通事故需要伤残鉴定在哪里可以鉴定。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6 14: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鉴定伤残鉴定:
    1、由被鉴定人携带资料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
    3、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鉴定伤残鉴定:
    1、由被鉴定人携带资料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
    3、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受害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带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X线报告单、CT报告单等;X光片、CT片及MR片;票据及费用清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可以去往外地做,而是应当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