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在公共平台上发布了与我的聊天记录和照片

网络侵权
2023-06-06 14: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传播聊天截图一般是不算侵权的,聊天记录不算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但是聊天记录涉及了头像、名字等能暴露对方身份信息的隐私内容就会构成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等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侵权纠纷中的聊天记录截图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前提是必须经过技术人员的证明,证明其具有证据的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未经同意私自将别人照片发布网络或者传媒是违法的,发布照片对他人构成名誉侵害的,当事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私人照片大量传播,比如放在微博上、QQ空间里、论坛里,向公众扩散,或是散播给当事人的家人、朋友,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则构成侮辱罪
    因侮辱罪为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请刑事自诉,对侵权者追究刑事责任。发别人私人照片是属于情节严重的,已经到了刑事案件的地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