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八年来,国家提倡独生子女,亲戚家生了一个女儿,然后又生了一个女儿。满月后,他们被送人,再也没有联系过。村里有独生子女证。是独生子女吗?

2023-06-06 14:46: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符合以下条件才算是独生子女: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
    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
    3、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
    4、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或者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法律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
    (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农村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五)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发给生活补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帮助。
    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另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生活补助经费,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列入成本税前开支。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