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射到卫生院,药物过期,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06 14: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患儿注射过期药的处理:
    1、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于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 买到过期药品的赔偿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市民买到过期药品,可以向地的药监局进行投诉,药监局执法人员会依法对药店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也规定: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及时公开召回信息,必要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及时公开召回信息,必要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将药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配合。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应当召回药品而未召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召回。
  • 如果医疗机构给患儿注射过期药,患儿的家属可以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给患儿造成损害的,患儿家属可以搜集证据并及时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