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老公一直租在这个房子里,结婚以后,我和我老公把房子买了下来,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请问我可以自己处分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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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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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将婚前财产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购买的房子,经过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以成为婚后共同财产。
约定要书面的,可写清楚实际出资及双方约定的房产共有份额。
按双方约定转化的,最好再去及时办理房产增加共有人手续。如果因贷款等原因无法办理增加共有人的,双方书面约定也是有效的,不管是否公证。
另外,该房虽为婚前所购,但并非一方全款所购,而是有贷款。
在婚后涉及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约定,在
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应增值部分要求分割、补偿,这是法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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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婚前独立购买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能支付女方一定的住房帮助费,法院不会
拍卖你的房子。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
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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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